关于印发《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09-07 点击数:


 

 

 

 

院政发[2018]10

 

关于印发《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已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18年9月6

 

 

 

 

 

 

   

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学院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工作,指导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监控教学过程,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教学委员会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对学院人才培养中教学相关工作重大事项进行调研、咨询、决策、指导、监督、审议和评估。

  教学委员会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组织形式

  教学委员会由79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列席,无投票权)。委员在学院有关领导、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和教学经验丰富的高职称教师中遴选产生,由党政联席会审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教科办,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教学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由于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等原因,学院可根据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

第三章  工作职责

  教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按照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对学院构建、完善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工作体系,以及确立现代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等关系到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全局与基本方向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评议。

2. 教学委员会论证、审议学院教学文件的修订,监督、指导、检查教学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学院教学以及教学管理工作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仲裁。

3. 教学委员会研讨、参与和评议学院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计划、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等重大教学事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教学委员会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进行系统的调研和规划指导,对系(部)确立的教改思路与实施方案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指导。

5. 教学委员会研讨、审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情况,教学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例会,必要时可不定期地召集委员会会议。教学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工作,负责召开委员会会议;秘书做好协调和记录工作。

  教学委员会的决议须在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会议的情况下经与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的决议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教学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审议或评定与委员及其亲属有关的事项时该委员回避。

第十条  教学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委员会章程,主动把握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趋向,了解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信息、动态,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努力为学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贡献。

第五章      

第十  本章程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  本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学院党政联席会

      

                            

 

 

 

 

 

 

    

                      

主题词:印发   教学委员会  章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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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89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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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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